關于2023年申報更名大學事項的公示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》《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》等有關規定,經省教育廳初審,并組織省高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專家進行評議,現將有關事項向社會公示。
公示時間為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。公示期間,對公示事項存在異議,均可向省教育廳反映。有關反映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,內容應實事求是。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公章,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,并寫明本人工作單位、通訊地址和聯系電話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,不予受理。省教育廳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,并為反映人保密。
聯系電話:0898-65250205;聯系地址:?谑袊d大道9號省教育廳改革與發展規劃處。
附件:申報更名大學事項基本情況
申報單位 |
申報事項 |
辦學地點 |
海南醫學院 |
更名“海南醫科大學” |
?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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